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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议政能力提高的影响因素和路径探究
时间:2019-07-02  来源:九三学社淮安市委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基于此,民政党派议政,应是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章从事的一项专门性统战工作,具有智力活动和社会活动双重属性,是就某一项具体政策、政务、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发表意见或建议。

一、民主党派议政能力的概念和结构

民主党派议政能力(以下简称议政能力),是指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参加议政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它不是观察记忆想象等一般能力,而是一种需要经过长期学习、积累和磨练才可获得和保持的专门能力,议政能力强弱直接决定了议政水平的高低和议政成果的丰硕与否。它融合了议政者的政治修养、道德水平、生活阅历、知识经验等多种素质,往往是为实现其特定目的,通过专门渠道,以规范形式呈现的。

通常情况下,专门能力都有其独特的构成,议政能力也不例外,它主要由捕捉关键的洞察能力、掌握社情的调查能力、分析事件的逻辑能力、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展示成果的表达能力这五个方面因素构成。议政是一个由议政者向接受者提交议政信息的过程。议政能力作用议政的过程也受到议政过程的反作用。虽然议政者本身的素质,对议政能力起决定性作用,但议政信息的来源渠道、生成模式以及传输路径和议政平台的建设等,则会干扰甚至限制议政能力的正常发挥。如果议政平台建设不能坚持兼容并蓄,而是按照平台管理者偏好筛选信息,就会使信息的生产者与接受者间形成信息瓶颈,最终阻碍议政能力的提高。

二、影响民主党派议政能力提高的因素分析

1、党派组织定位模糊,缺乏议政能力的顶层设计。议政能力既关乎党派成员个人的能力建设,更关乎组织自身能力的建设,在实践中,党派组织虽然对议政工作很重视,但由于制度建设较为落后,极少有省级以上党派组织单独出台议政能力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即忽略了组织自身的议政能力建设,就会不可避免地依赖个人议政能力的建设,导致党派的议政能力只能靠参政议政水平较高或积极性相对较高的少数成员苦苦支撑或维系。党派组织虽然会设计年度议政成果目标、参政议政选题要点、信息工作培训等,却对议政能力提升没有期望,更没有对议政能力的取得和提升进行制度安排和相关顶层设计。

2、调查研究难以深入,影响议政能力的充分发挥。议政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好的选题,有好的专家,却没有好的素材,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原因一是受限信息公开的范围,往往是选题越重大,资料越秘密,调研只能“边缘取材”,很难触及问题的核心;二是受制于经费,人走不远,物带不足,事办不多,只能做点小项目、小课题;三是调研对象不是很配合,调研往往浮于表面,关键敏感问题往往更难以深入,议政者拿不到更多一手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

3、信息反馈机制不畅,影响议政能力的正向拓展。刺激及反馈是一个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但议政工作中往往存在反馈失灵及组织失效两方面的问题。议政反馈,是政府机关对议政人员劳动的积极回应,理论上具有精神激励作用,但现实却反馈不及时不完整。议政成果提交后,需数月才能得知是否采用,更无从得知成果是否转化为政策,议政者很难从现有反馈机制中获取提高议政能力的提示和动力。议政工作需要长期的知识积累,需要保持高度的社会敏感,需要承受大量脑力劳动不被认可的打击,需要常年本职工作之余的默默奉献,但民主党派对自身的用人主导权并不强,对议政能力的考量并不占主导地位,久而久之会挫伤议政人员的积极性,最终不可避免带来议政人才的流失。

4、党派成员心存顾虑,影响议政能力的持续长久。离开组织议政的保障,个人议政就会显得“单薄”和“不待见”。 一是因为议政能力需要不断学习更新才能胜任或维持,而投入更多精力参与议政,在单位则容易被人认为“不务正业”,从而产生额外的心理压力;二是因为议政本身对于本职工作来讲,既可能产生正面影响,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很多单位对于议政的党派成员往往有一种警惕性,担心议政的偏颇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党派成员绝大多数是兼职议政,难免与本职工作产生冲突,事实上是极少有党派成员能全程参加系统的中长期培训,即使是短期参会,也需要利用周末等休息时间,甚至还要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如此热情不被鼓励,知识无法更新,能力不能维续,“江郎才尽”的感慨和呼声就会越来越多。

三、提高民主党派议政能力的路径方向和对策建议

1.提升认识站位,在议政能力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各民主党派组织应重视本组织整体议政能力的提升,认真研究议政能力相关问题,在议政能力取得、运用、保持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为议政能力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议政人员及议政能力的管理逐步正规化、科学化、精细化,对议政能力的提升不仅要有总体的规划,还要细致到人,保证各个时期、各个领域都有充足的议政(后备)力量。在激发个人议政能力的同时,特别要重视整个组织议政能力提升,明确议政在组织建设中的地位,更好地将组织建设与议政成果相结合。

2.强化组织保障,在党派议政智库建设上下功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各民主党派多争取中共党委的支持,加强与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的对口联系,为党派成员争取更多的议政和调研机会,让成员在活动中学习议政,在实践中提高议政能力。同时,开展党派智库建设,推进智力优势与议政工作相结合。按照“库存充足、服从指挥、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思路和要求,合理设置智库门槛,广泛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加入,适时推进党派智库与政府智库、高校智库等其他智库有效对接,努力促进党派智库作用发挥最大化,助推党派组织上整体上成为一名优秀的议政家和对话者,进而保证了实践部门从整体上重视党派的相关议政行为和议政成果。

3.健全培养机制,在议政人员条件创造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要求,各党派组织应积极将自身视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共事大系统中一个积极的子系统,以参政议政的新作为承担起新时代新使命,积极彰显党派良好的新形象,增进政治认同感,不断推动社会取得新进步。自觉融入大局,争取多方支持,积极争取统战和财政部门支持,设立培养专项经费,建立健全议政人员培养制度和党派议政保障机制。同时,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党派成员特点,创新培训形式,强化考核机制,注重分类培养,包括对新成员的议政通识培养、骨干成员的议政专门培养和专家培养等,努力以培训成效的提高为议政人员创造良好的议政环境。

4.完善反馈制度,在议政信息渠道畅通上下功夫。实施议政工作信息化、项目化、动态化管理,建立议政人才、议政成果多个数据平台,建立联网的自助查询系统,议政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凭账号和密码登陆,辅以标准编码,随时开展网络查询,每个人只可以查询和知晓自己的议政信息材料使用情况。同时,规范信息公开,严守保密纪律,实施议政信息预审制度,对成员提交的信息给出审核意见,并指导建议议政人员开展下一步工作,对于议政成效显著的人员,党派组织应给予及时、中肯的评价,着力解决组织建设人才匮乏等方面的问题。

5.建立容错机制,在议政人员激励措施上下功夫。一是保障党派成员的政治权益。积极寻求中共党委支持,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保护议政人员合法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为他们提供涉政资料第一手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拦议政人员合法调研,不得打击报复异议者;对漠视、阻碍、打击党派成员依法履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请纪检等部门问责追责,切实解决议政人员的后顾之忧和思想包袱。二是保障党派成员的劳动权益。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在体制内被惯称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或工作之余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但作为党派成员,特别是时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本应该将党派工作、统战工作、参政议政等工作视为自身的本职工作,如果所有党派成员都将本职工作和党派、统战工作割裂开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在忙本职工作,没有时间议政建言”,那党派成员的存在和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尽心议政尽责建言,再也不能被视为“干私活”,而应将其纳入党派成员个人工作业绩考量考核,按照工作成绩大小给予激励鼓励,对长期坚持奉献、有贡献的党派成员进行嘉奖,积极获取中共党委支持,推荐他们在本单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