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史话•爱国统一战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
爱国统一战线
(1992年—2002年10月)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爱国统一战线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实施,不断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调动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新的气势,开创了新的局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在这一理论指导下,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提出了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的观点。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199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既要克服过去那种过分集中、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端,又不能过于分散和削弱宏观调控。”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就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谈话。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
1992年1月,邓小平在深圳考察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作出总体规划。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共产党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教训,把握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发展潮流,作出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思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天地、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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