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是江苏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现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四大宗教;宗教活动场所131处,其中基督教场所114处,佛教场所13处,道教玉皇宫3处,伊斯兰教清真寺1处;信教群众2.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5%。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民族自治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民族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化综合治理,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各项工作有所进展,四大宗教和睦共处,宗教工作平稳发展。
一、全县农村宗教概况
我县道教和伊斯兰教均在县区,乡村佛教场所也较少,农村宗教主要是基督教。我县现有13个镇(街道),基督教批准设立合法场所114处,信教群众近2.2万人,主要特征集会多、活动多、人员结构复杂。县基督教三自会内部设有乡镇领导小组,自成体系。随着小城镇建设发展,城镇信教群众相对集中,约占总人数60%以上。基督教现有牧师6人、长老6人,按立传道150余人。信教人员年龄结构大多为中老年,约占70%以上,平均社会文化学历只能在初中。县城近年有一些年轻加入基督教的现象,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总人数所占比例也不到10%。县城据不完全统计,本科以上学历约30人。
二、近年来宗教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加强宗教团体人才培养。完善宗教团体章程制度,明确各宗教工作定位、内容、目标、任务。2017年初盱眙县佛协举行换届工作。同时成立我县道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道风建设。2016年3月县基督教三自会召开第五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9名常委,张秀文当选为主席。加强县三自会组织建设,充实三自会骨干力量。两年来县三自会整体工作有了新的改善,内部建设资金压力得到缓解。在文明创建、一牵三联、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积极开展公益慈善爱心帮扶活动。全县捐资帮扶累计资金30余多万元。2017年8月17日由基督三自会发起“爱心助学助困活动”一次性捐款11万元。全县共有22名大学新生每人受到5000元资助。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2017年3月邀请县委常委统战部张柏部长到基督教培训班授课,为教职人员开展信念教育政策教育。2018年5月31日在盱眙基督教三自会会议室举行全县宗教界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综合考试,80余名教职人员参加考试,县委常委统战部张柏部长亲自到考场进行了巡视。2018年8月我们组织宗教界人士40余人专程赴井冈山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受到良好效果。十九大召开之后,我们组织民族宗教人士、宗教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贯彻学习。使大家接受新思想、明确新目标、立定新起点。这项工作得到省市局领导肯定。
2.创新推进“一牵三联”工作机制,落实市局“四个一”工作
宗教工作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务必需要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领导。近年为及时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解决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一牵三联”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市局“四个一”工作。一是以盱民宗【2018】8号文的形式下发给全县各宗教团体,要求在全县基层场所全面推开“一牵三联”工作机制。把基层宗教工作融入社会化综合治理、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乡、村两级宗教工作机制,逐步推进宗教工作走向“自治、德治、法治”规范化轨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二是按照淮安市民宗局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宗教场所全面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一面国旗:在宗教场所升起一面国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一首国歌:在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时唱国歌。一组展板:在宗教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反对邪教等公益向上内容。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每半年举行一次开展面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形势教育。在此基础上,做到“五个一”“双走进”,“五个一” 即:一面旗帜,在有条件的宗教场所悬挂国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一个主题,弘扬向上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组展板,设置宣传栏,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向上文化等公益内容;一张网络,村党组织、派出所、宗教组织共同织起基层宗教工作的组织网络;一套机制,由联系机制、会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组成;“双走进”即:宗教场所属地党组织成员走进宗教场所、走进信教群众。目前我县20个乡镇(街道),50多处重点场所,制作了300块“一牵三联”制度牌和宣传板,有效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对宗教工作的联系和领导。
3.切实做好基础数据普查暨私设点治理工作
2018年,针对基层场所上报数据不准确现象,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突出全县基督教场所基础资料调研工作,包括私设聚会点的摸排治理。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县民宗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职,分工到人,开展调研工作。二是围绕课题,明确任务。要求走进场所、走进村居、走进信教群众对场所人员的基本情况、场所的基本情况、活动的基本情况、问题的基本情况,进行详实全面地调研。三是建档立册,资源共享。全县基督教2万余信教群众全部填写信教群众名册,完善基础数据,形成一乡镇一档,一场所一册,做到情况明、资料清。
针对基督教私设点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加大《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方面帮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另一方面稳定爱国组织信徒的人心工作,利用大聚会期间邀请外地爱国教职人员授课,现身说法,以进一步达到稳定人心的效果。二是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我局会同县委610、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各乡镇统战委员一起对全县聚会点进行了两批次摸底排查。三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引导。我局组成专门评估小组,对辖区内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进行分类治理。采取包容团结的工作方针:一是鼓励信教群众到就近的政府批准的活动场所内集体宗教生活,二是对距离较远无法合并到就近合法场所的采取以堂带点的形式予以收编;对于被辨别为第六类有邪教背景的私设点将联合公安国保予以严厉打击。对未受邪教影响和境外渗透的19个私设点采取以堂带点的形式进行管理;对有召会背景的私设点,联合公安国保大队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拒不悔改的予以坚决打击。近年基督教没有重大外事接待。
同时对照《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考核评分细则》,认真找差距、补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督促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创建一星级场所23个、二星级场所15个、三星级场所3个、四星级场所2个(盱眙基督教堂、宣化寺)。
三、当前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面对当前复杂趋势,我县基督教工作,依然潜在一些不可预测的不稳定因素,分析有以下几点:
1.基层组织对宗教认识不够到位。基层组织对宗教存在片面认识,一提宗教就害怕出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基层党组织对宗教组织管理仍然显得不够重视,认为宗教工作就是宗教部门的事,主动性不够,有些镇(街道)针对宗教场所出现的问题无人抓、无人管。部分基层组织对宗教工作管理不力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基督教发展边缘化、自然化。
2.缺乏整体规划,引发矛盾较多。县城区、镇(街道)规划中、没有把宗教场所列入整体规划,一些年久的宗教场所,房屋危旧,无法改造,无法搬迁。同时,新城区、城镇化集中区建设,没有长远规划宗教场所,个别场所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出现乱搭违建场所。属地政府视而不管,一些村居不闻不问,见怪不怪,任其发展,造成召会、私设点有生存空间。
3.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宗教场所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教职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县三自会内部管理能力薄弱,法制意识有待加强。宗教团体班子、场所负责人缺乏规矩意识等,场所内部民主议事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缺乏组织意识、规矩意识,重大事宜未能规范履行报批程序。不同教派之间团结有待加强。个别场所不服从县三自会组织管理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县三自会民主机制进一步规范。
4.随着信息化不断发展,社会文化日趋多元化,各种外来思潮影响着宗教人群。以及各种愈演愈烈的竞争势必影响着宗教领域,宗教世俗化、庸俗化、功利化现象较为普遍。一些群众防范意识不足,少数狂热信仰有滋生之势。
四、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宗教工作不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基层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在少数乡(镇、办)有所抬头,盲目的信教群众有扩大化的趋势,这些对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基层组织及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牢牢巩固基层政权。
宗教问题有着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结合工作实际,当前宗教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
各镇(街道)、村(居)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及宗教工作双向负责制,把宗教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少数乡村从根本上改变宗教活动放任自流的局面,或仅有宗教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格局。制度、政策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一定要形成常态机制落在实处,抓在当下。
2.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有关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不仅要对全县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政策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对宗教问题的正确认识,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管理宗教事务,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改变一些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状况。
3.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组织部门要提高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加强对民族宗教干部的选拔任用、配备与培训。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传媒等新闻媒体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多渠道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统战部门要深入研究宗教工作发展现状,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民宗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置力度。公安部门、“610”办要加大对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力度。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杜绝利用宗教敛财的非法行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等社团的管理。消防、卫生、安全部门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检查、指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国土、建设部门要科学合理规划基层宗教场所建设。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文化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村(居)委会要对辖区的外来人员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信教情况、合法宗教场所基本情况、非法宗教活动及私设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
政府要切实加强宗教领域执法工作。搞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从而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些年纪轻、懂法律、热爱宗教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宗教执法队伍中来,安排专门经费,配备相关执法车辆、摄像机、相机等必要执法设备,确保宗教领域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执法过程中,对那些打着宗教旗号,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利益,制造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坚决打击西方敌对势力的借基督教名义进行的各类渗透活动、基督教地下势力,坚决制止基督教私设点的扩展。在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的时候,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受蒙骗的大多数群众主要是进行教育,对极少数为首分子,要依法惩处。要团结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私设点必要的可以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有相关场所为首的牵头人和地方政府签订遵纪守法责任状,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5.大力发展基层文化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要建设和完善好农村各种文化生活设施,通过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文体活动转变部分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让村民在农闲之余学习知识,发展技能,提高素养。要加强各村(居)、图书馆、阅览室等公共文化生活设施的投入。村(居)两委要有针对性的引导农民组建一些深受群众喜爱的秧歌队、民间艺术团队等,开展一些高品位的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农民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培养农民的文化生活素养,让广大农民的精神世界充实起来。
6.要积极引导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活动,使宗教活动服从服务于地方中心工作。
日常工作中,要引导广大宗教信徒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将团结合作、勤勉自强和敬业奉献精神融入具体的宗教活动中。要把农村广大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新农村和产业结构调整上来。基层组织要加强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结合我县开展的“一牵三联”工作,实施“双走进”定期走进场所、走进信教群众,进行普法教育,使宗教活动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开展;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优良传统,发扬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对“受灾”群众和“弱势”群体,要及时关注、加大帮扶力度,让他们迅速从困境中解脱出来。要发扬宗教界济世救人的奉献精神,为农村的各种公益、福利慈善事业作贡献。
汪洋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宗教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宗教工作无小事,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管好。要坚决摒弃“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错误思想,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宗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投资和经营宗教活动场所。还强调,各宗教要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形成更多宗教中国化新成果。要加强教风建设和内部管理,严守教规戒律,提升宗教修为,爱护社会声誉,共同维护宗教界良好形象。
新时期我们积极引导农村宗教信徒对宗教教义努力挖掘宗教中积极、合理的因素,和弘扬我国的先进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宗教文化氛围,为盱眙早日实现“一高双强”目标作出应有贡献。